关于杜步镇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
关于杜步镇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了改善杜步镇道路交通环境,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》及阳山县公安局《关于阳山县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》相关规定,决定启用以下路段利用电子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在以下路段启用流动抓拍设备 (一)阳怀路(杜步中心小学至安康村路段); (二)府前路(杜步煤气站至镇政府路段); (三)湟川路(杜步汽车站至旧杜步大桥路段)。 二、实施时间和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后实施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,对途经上述路段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,经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和取证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依照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行驶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特此通告 阳山县杜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|